全校师生员工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2〕16号)以及校历安排,经研究决定,我校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:
4月5日(周三)放假,共1天。
特此通知。
办公室、教务处
2023年3月31日
文:党(校)办/图:无/审核:党(校)办/责任编辑:党(校)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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